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员工1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招聘对象、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应届毕业生:
(1)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3)2021年1月1日以后国(境)外学校毕业且无工作经历,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招聘公告发布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至2022年7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直接投递《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介》(附件3)及相关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邮件名称为“岗位代码+姓名”,除《个人简介》需以EXCEL格式上传外,其余材料均以原件扫描,并合成一个PDF发送至人事科邮箱wx2hh@126.com,具体格式可参考《扫描材料示例》(附件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应聘岗位要求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规培合格证(若尚未取得证书但2022年计划参加结业考试者,需请规培基地开具规培起止时间证明并提供本人承诺书,承诺2022年若无法取得规培合格证即放弃录取资格并请签名落款);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提供单位人事科开具的工作证明或聘书);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4)毕业证、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
(5)有效二代身份证。
(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学术型硕士、SCI、中共党员等)。
4.报名注意事项
(1)上述报名材料均需由证书原件扫描,并注意完整性和清晰度;所有材料均应按实提供,医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4)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5)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审核人员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审核情况。若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但至报名截止仍未收到初审情况反馈的异常情况,请及时电话联系,逾期视作审核未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时间另行通知,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三、招聘考核
(一) 考核内容
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二)考核及成绩计算方式
1.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笔试+面试。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60分为合格线。
(1)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根据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底排序,择高分录取。
(3)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除护理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其余岗位均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序确定列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四、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咨询电话0510-68562955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15,双休日除外)
监督举报电话0510-6856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