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办法》(江大校办〔2020〕35号)、《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2020年修订)》(江大校办〔2020〕34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江南大学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定指标
(一)综合奖学金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以下简称“基地班”)的获奖比例为:一等奖不超过“基地班”总学生数的 15%,二等奖不超过“基地班”总学生数的30%,三等奖不超过“基地班”总学生数的35%。
其他班级的获奖比例为:一等奖不超过总学生数的3%,二等奖不超过总学生数的10%,三等奖不超过总学生数的12%。
(二)单项奖学金
本科生的单项奖学金不超过总学生数的7.5%。
*各学院具体指标见附件1,各级奖项空缺名额不能调整到其他奖项。
三、参评条件
(一)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3.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无补考。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宿舍个人卫生总评成绩当学年两学期均在80分及以上。
6.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综合奖学金成绩要求
1.“基地班”学生当学年GPA排名位于前80%,其他班学生GPA达2.8(含)以上。
2.综合素质、基本素质、创新与实践素质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创新与实践素质成绩均须在班级前20%。
3.学年体育成绩达70分及以上。
四、评定要求
1.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2.学院须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制定评审细则,向学生公布,并报学校备案。
3.在评审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4.奖学金评审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要申请的同学请于10月18日(周一)下午16点前登录学生综合业务平台中完成申请(详见操作说明),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
1.江南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江南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名单汇总表(模板)
3.关于印发《江南大学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必威分团委
2021年10月16日